南京近期出台了关于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相关政策,要求对购房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等资金流向进行严格监管,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全程追踪,确保资金流向合法合规,对违规收取购房定金、挪用首付款、套现购房贷款等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这一举措旨在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并规定买方如需办理新购房抵押贷款,应凭监管机构出具的存量房首付款监管凭证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监管银行需通过专用账户存储和支付存量房交易资金,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房产管理部门,依托房产交易便民服务网点和「房帮」平台,提供便捷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